導讀:婚后買房不屬于個人財產,而是屬于共同財產。法律規定,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分權,一方處分財產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。
一、婚后買房屬于個人財產嗎
(相關資料圖)
婚后買房不屬于個人財產,而是屬于共同財產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
1.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
2.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
3.知識產權的收益;
4.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;
5.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二、婚后買房怎樣才能屬于個人財產
婚后買房能夠屬于個人財產的情況是:
1.婚后買房,夫妻約定該房產歸一方所有的;
2.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,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
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一)》第二十九條規定,當事人結婚前,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,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,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
當事人結婚后,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,依照約定處理;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
三、婚后買房離婚時怎么分配
律師提醒你,婚后買房離婚時的分配如下:
1.婚后一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,自行承擔后續貸款并登記在一方名下的,房屋歸一方獨自所有;
2.婚后一方支付全款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以及雙方名下的、婚后一方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,房屋歸夫妻雙方共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