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落實好《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《云南省關于文旅行業的紓困幫扶措施》,有效引導、激發和釋放云南省文旅消費活力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相關油企與線上平臺,2022年4月至12月,計劃發放2億元文旅消費券以及1億元文旅加油券。
全年分4批次多輪發放。
為迎接即將到來的中秋小長假和“十一”黃金周,讓廣大游客暢游云南,享受更多的優惠,我省將于9月5日10時面向全國消費者,發放第三批次文旅消費券和加油券。
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中石油、中石化兩家油企,通過“游云南”“攜程”“同程”3家線上平臺,于9月5日至10月15日發放第三批次4000萬元文旅加油券。每份加油券總額100元,其中包含滿200減20元汽油券(4張)、滿50減20元便利店非油通用券(1張)。加油券自領取之日起,15天內有效。領取自駕游電子加油券的游客,需在“游云南”“攜程”“同程”平臺完成1項文旅產品的消費(住宿、景區門票、旅游演藝、機票、自駕游租包車),即可觸發加油券領券。
文旅消費券發放活動與文旅加油券同期進行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將通過“游云南”“攜程”“美團”“同程”4家線上平臺,于9月5日至10月15日發放第三批次8400萬元文旅消費券。本次活動涵蓋旅游景區、旅游住宿、旅游演藝休閑、旅游交通、旅游線路產品等文旅消費領域。
文旅消費券分為通用文旅消費券和專用文旅消費券兩種券型,其中通用文旅消費券主要在A級旅游景區、旅游演藝休閑、溫泉與主題樂園等使用;專用文旅消費券可在OTA平臺購買公共交通(機票/高鐵票/火車票)、旅游線路產品、民宿酒店住宿產品時使用,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多種消費面額,在使用過程中,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。文旅消費券自領取之日起7天內有效。